崇拜委員會
宗旨
成立崇拜委員會的源起:
1. 為配合牧養需要,設立委員會探討崇拜事工的實踐及更新。
2. 崇拜事工是由執事會管理,建議委員會就相關議題先作商討,再交執事會議決,以助執事會作出更有效之決策
主要職責
崇拜委員會的職責:
1. 策劃及協調相關部門。
2. 為崇拜檢討及更新,向執事會提出建議。
成員
執事代表:劉竟成、姚惠嫻、馬惠就(3名)
會友代表:莊育娜、梁學勤(2名)
教牧代表:李文忠、鄭鈞業、尹志軒、黃曉穎、楊樂怡、曾嘉豪(6名)
當然委員:周偉強(主席)(1名)
列席:梁子駒
當然委員職務:堂主任、董事會主席、崇拜事務部顧問執事、成年聖樂部顧問執事、成年聖樂部部長、崇拜事務部部長
最新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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